最近根据网络消息,有专家建议将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,转为缴纳个人养老金,专家的这个建议是否有可行性,是否是盘活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有效形式,对个人权益是更好的保护,还是有损于个人权益?
我个人认为如果这种建议能够转化的政策,对参保人是有很大的好处的。但也有认为,现在新医保改革的事情,很多人的情绪还没有平息过来,专家又将眼光瞄准了住房公积金,其实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言论,不宜将两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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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改革大家虽然有意见,国家医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,虽然这个回应还是没有完全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。这次医保改革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应,主要还是没有认真做好调查研究,没有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而导致的。
住房公积金也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情,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,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于住房有关的用途,比如买房、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,按结构房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,比商业贷款的成本更低,这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。
但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,比如提取的门槛比较高,如果没有买房需求的人,或是已经买房的人,住房公积金无法提取,离职时需要满一定的年限才能提取,或是要退休后才能提取。由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存款利率比较低,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,保值增值的能力比较弱。
如果对于没有买房需求,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能够将无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,用于办理个人养老金,这对在职职工来讲这的确是一大利好。这样不但盘活了住房公积金的存量,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利用率,参保人在退休后也能取得更大的收益。
个人养老金属于第三支柱的养老金,按照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规定,凡是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,每人每年可以缴纳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。个人养老金的好处是,每年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,增加的收益不缴纳个人所得税,领取时统一按照规定额利率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作为在岗职工,很多人由于对个人养老金的认识不足,不了解个人养老金的政策和知识,有的人虽然想缴纳个人养老金,但是迫于生活的压力,经济上的压力有心无力。一方面自己每月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所剩不多,没有多余的钱来缴纳个人养老金;另一方自己还有金额不少的住房公积金无法使用,享受比较低的利率待遇。
如果能将自己不使用或是无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,每年提出12000元用于缴纳个人养老金,争取缴纳10年到20年,到退休时自己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、职业年金以外,还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,这对增加退休后的生活,改善退休待遇这是非常有意义的。
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收入与个人养老金的投资理财收入相比,个人养老金除了免税以外,所获得的收益会远远高于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收入,这对参保的职工肯定是有好处的。将死钱变成了活钱,盘活了住房公积金,增加个人养老金的缴纳和受众面,这无疑是好事,必定能得到参保人和职工的拥护和支持。
综上所述,最近有专家建议将住房公积金中无法提取的部分,或是个人不使用的部分,用于购买个人养老金,并不是专家又盯上了住房公积金,我觉得这种建议是有价值的,是对参保权益的一种保护,对参保人是有好处而没有坏处的好建议,具有一定的可行性。